1. 參保對象:河北省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自愿原則,可以參加“燕趙健康保”。
2. 參保條件:參保不設置年齡、既往病史、健康狀況、職業類型等限制條件。參保人須正常參保河北省基本醫療保險,方可參保“燕趙健康保”。對于不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承保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
3. 參保周期:項目參保周期設為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2月28日。本項目實行參保期內集中參保,統一生效。
4. 保險期間:本項目的保險期限為1年,保險期間自2022年3月1日0時起至2023年2月28日24時止。
5. 等待期:本產品不設置等待期。
6. 參保份數:每位被保險人僅限壹份,超出壹份的部分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
7. 繳費人與被保險人關系:僅限于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監護人須確定對所填未成年被保險人擁有法定監護權,確定所填未成年被保險人的信息真實有效,確定承擔為該未成年被保險人支付保費、辦理保全理賠等義務;如有不實,該監護人將承擔一切法律后果。
8.退保約定:保險期間內,若被保險人申請終止保障,保險合同對該被保險人所承擔的保險責任自被保險人申請之日起終止。對于未發生保險金給付的,本產品承保公司向參保人退還該被保險人保險責任終止之日對應的未滿期保費。但已發生任何保險金給付或已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但尚未給付保險金的,本產品承保公司不退還保費。未滿期保費=保險費×(1-費用比例)×(1-經過日數/365),經過天數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費用比例=0%。
9.承保公司:本產品由泰康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平安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石家莊中心支公司、燕趙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北京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石家莊中心支公司、眾惠財產相互保險社9家保險公司共同承保。
10.償付能力披露:
公司 |
2021年第二季度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 |
2021年第二季度風險綜合評級 |
償付能力公開信息披露查詢地址 |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
267.69% |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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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
215.00% |
A |
|
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
273.40% |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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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
228.08% |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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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
192.00% |
B |
|
平安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石家莊中心支公司 |
227.94% |
A |
點擊查看 |
燕趙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
555.22% |
B |
|
北京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石家莊中心支公司 |
179.00% |
A |
|
眾惠財產相互保險社 |
222.13% |
A |
11、本產品由東方大地(武漢)保險經紀有限公司提供經紀服務及代收保費。
12、本產品僅提供電子個人參保憑證及電子發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條規定,數據電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現形式,電子個人參保憑證、電子發票具有法律效力。
13.適用條款:本產品適用條款為《國壽美好生活團體醫療保險(惠民版)條款》、《泰康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泰康醫養寶社保補充團體醫療保險B款條款》,其他未盡事宜,以條款內容為準。
二、【繳費人聲明】
1.本人/本人監護人已就本產品的保障內容以及保險金額等內容向所有被保險人/被保險人監護人進行了明確說明,已就下述《被保險人聲明》內容對其進行了明確說明,且已征得其同意為其購買本產品。
2.本人/本人監護人確認被保險人信息填寫無誤,被保險人符合參保條件,被保險人知悉本產品關于被保險人的健康狀況約定。
3.本人/本人監護人確認并知悉,本產品需先行繳納保費,保險合同自2022年3月1日零時正式生效。
4.本人同意服務平臺及保險人通過即時通訊(包括微信)、手機(包括手機短信)、E-mail等適時提供保險信息服務。
三、【被保險人聲明】
1.本人/本人監護人已完整閱讀并理解參保須知及聲明、產品說明書、理賠須知等展示的信息,對其中免除保險公司責任的條款或約定(包括但不限于責任免除、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義務、保險金申請與給付等),本人/本人監護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上述內容。
2.本人/本人監護人確認填寫信息真實有效,本人/本人監護人如有隱瞞或告知不實,保險公司有權解除合同,并對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任何保險事故不承擔任何責任。
3.本人/本人監護人確認符合參保條件。
4.本人/本人監護人確認并知悉,本產品需先行繳納保費,保險合同自2022年3月1日零時正式生效。
5.本人/本人監護人授權本產品的承保公司及其委托機構向醫療機構或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查詢、調閱、摘抄、復印與本人參保、理賠及其它與本保險申請事項相關的資料,本人/本人監護人愿意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6.本人/本人監護人同意服務平臺及保險人通過即時通訊(包括微信)、手機(包括手機短信)、E-mail等適時提供保險信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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